(1).持诵护法。 唐 白居易 《祭中书韦相公文》:“因自开经篋,出《大方广佛华严经》中《十愿品》一通,合掌焚香,口读手授,云自持护,始传一人。”
(2).守护。 宋 苏轼 《上吕仆射论浙西灾伤书》:“仁人君子,当与意外持护,未可以壮夫常理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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