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1935年12月—1992年8月3日),男,吉林长春人,“四人帮”成员之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主要策划者之一,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曾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 靠“造反”起家的王洪文,因毛泽东的赏识,成为继林彪之后的第二个所谓“接班人”。从此,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在中央政治局内结成“四人帮”,加紧了篡党夺权的活动。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其为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被告人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8月3日因肝病病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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