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以整额课税。《隋书·食货志》:“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丁。男年十六,亦半课,年十八正课,六十六免课。”(2).正式赋税。与“杂课”相对。《清会典事例·户部·杂赋茶课》:“﹝同治﹞十三年议准,甘省仿淮盐之例,以票代引,不分各省商贩,均令先纳正课,始准给票;其杂课归并釐税项下徵收。”
賦稅全納者稱為「正課」。
正規的課業。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atapEM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