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末在北方地区建立的军事管制式的地方行政管理方式。当时,北方各政权将军事要冲驻军及其家属和所管人口与一般平民分开,称为“镇民”,辖区称“军镇”,长官称“镇将”。镇将负责军镇内的军事和民政,实行军事化管理。北魏时期,南北边界均设军镇,同一级行政区,大约与州的行政级别相当。
指镇守边地的驻军。《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千人置子总管一人,五千人置总管一人。” 唐 白居易 《叙德书情四十韵上宣歙崔中丞》:“山河地襟带,军镇国藩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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