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政,全称“提督学政”,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学政是清代地方文化教育行政官。清初沿明制,设提学御史、提学道。雍正四年(1726)易此名。每省 1 人,由朝廷在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者中简派。掌全省学校政令和岁、科两试。按期巡历所属各府、厅、州,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凡有兴革,会总督、巡抚行之。位在巡抚与布政使、按察使之间,三年一任,任内各带原品衔。其办事衙门称“提督学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提学使。辛亥革命后废。
(1).教育工作。《周礼·春官·大司乐》:“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二:“ 崇寧 间,初兴学校,州郡建学,聚学粮,日不暇给。士人入辟雍,皆给券,一日不可缓,缓则谓之害学政,议罸不少贷。” 清 刘大櫆 《少宰尹公行状》:“未踰旬而天子使督理 江 南学政。”
(2).提督学政的简称。又叫督学使者。 清 中叶以后,派往各省,按期至所属各府、厅考试童生及生员。均从进士出身的官吏中简派,三年一任。不问本人官阶大小,在充任学政时,与督、抚平行。 清 严有禧 《漱华随笔·采访遗书》:“着各省督抚学政,留心採访,不拘抄本刻本,随时进呈。”《官场现形记》第二回:“翰林院里的人都是清贵之品,将来放了外任,不是主考,就是学政。” 吴玉章 《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一:“他们派人到书院门口迎接钦差学政 张之洞 。”
有關教育的一切事務。
職官名。為清代提督學政的簡稱,掌管教育行政及各省學校生員的考課升降等事務。見清史稿.卷一一六.職官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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