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俘聝 ”。1.生俘的敌人和被杀的敌人的左耳。《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丙子晨, 郑文 夫人 芈氏 、 姜氏 劳 楚子 於 柯泽 。 楚子 使 师縉 示之俘馘。” 杜预 注:“俘,所得囚;馘,所截耳。” 孔颖达 疏:“俘者,生执囚之;馘者,杀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计功也。”
(2).指被俘虏者。《左传·成公三年》:“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 杨伯峻 注:“ 知罃 实被‘俘’,而未被‘馘’,此‘馘’字是连类而及之词。”《说文·耳部》引作“以为俘聝”。《旧五代史·唐书·明宗纪六》:“辛酉,帝御 咸安楼 受 定州 俘馘,百官就列,宣露布於楼前。” 宋 王安石 《冯鲁公神道碑》:“ 太宗 征 河东 ,公奋身冒兵,数取俘馘以献于行在。”
(3).俘获斩杀。《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元年》:“是夜,大破之,俘馘首领及甲兵以万计。”
獲敵而割下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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