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佩。谓丧偶。佩,指所佩之玉,相传 周 郑交甫 于 汉皋 台下遇二女,解珮相赠。见 汉 刘向 《列仙传·江妃二女》。 清 曹寅 《程霱堂至诗以慰之》之一:“客毛颁白尽,相见惜庭柯。弭佩三年改,登阶一揖多。”按,时 程 丧妻,故诗之二有“不娶非 莱老 ,全生苦节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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