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zhuì)婚,又称“入赘”、“招赘”、“招赘女婿”、"上门女婿“,俗称“倒插门”。赘婚是男嫁女娶,夫以妻居的一种婚姻方式。这是一种男子就婚于女家,以女家作为主体关系的婚姻形式。招赘一为延续子嗣,入赘女婿改女姓;二为得一男劳动力,支撑门户。受赘者与进舍夫一样,在家庭中地位较低,在汉族社会受人歧视。通俗来讲就是男方到女方家生活。 中国的一些少数民族(如瑶族,苗族等),由于是母系社会,以女子为尊,赘婚则是一种风俗,已延续数百年。
[marry into and live with one's bride's family] 上门女婿,男子到女方家落户
今夜要来入赘,没奈何,只得允从。——《杨家将演义》
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其家庭成员。《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 玉英 女儿有如此美才,后日不捨得嫁他出去;访一个有才学的秀士入赘家来,待他夫妇唱和,可不好么?” 清 李渔 《凰求凤·媒间》:“ 乔老爷 无子,只有这位小姐,不肯嫁他出门,要你过来入赘的。” 丁玲 《夜》:“他也曾离开过这里,挟着一个小包卷去入赘在老婆的家中,那时他才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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