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文弄墨,汉语成语,指玩弄文字技巧。例句有“在这些名家前,你就别再舞文弄墨献丑了。” 出自明代罗贯中《三国演义》第43回:“岂亦效书生,区区于笔砚之间,数黑论黄,舞文弄墨而已乎?”用法有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 近义词有舞词弄札。反义有目不识丁。
见“ 舞弄文墨 ”。
舞、弄:故意玩弄;文、墨:文笔。故意玩弄文笔。原指曲引法律条文作弊。后常指玩弄文字技巧。舞文弄墨是成语。
墨,繩墨、法度。舞文弄墨指玩弄法條作弊,敗壞法紀。語本隋書.卷八十五.王充傳:「善敷奏,明習法律,而舞弄文墨,高下其心。」後比喻賣弄筆墨文辭。三國演義.第四十三回:「豈亦效書生區區於筆硯之間,數黑論黃,舞文弄墨而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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