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满族的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制度,以旗为号,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各旗当中因族源不同分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满洲、蒙古、汉军同属一旗,旗色亦相同,惟从军、入仕待遇略有不同。八旗人的后代称八旗子弟,又称旗人,后多借指倚仗祖上有功于国而自己游手好闲的纨绔流氓子弟。
清 代兵制。 努尔哈赤 初定兵制,每三百人设一佐领,五佐领设一参领,五参领设一都统,每都统为一旗。共设八旗。 皇太极 时,分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清 统一后,八旗兵分为京营与驻防两类。京营又分郎卫和兵卫。郎卫由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中挑选,组成亲军,侍卫帝室,归领侍卫内大臣统率。兵卫则有由八旗都统直辖的骁骑营和由另置的总统或统领统率的前锋营、护军营、健锐营、火器营、步军营等。驻防兵分驻各省要冲地,分由各地将军、都统、城守尉统率,为 清 王朝进行统治的骨干力量。 乾隆 时八旗兵佐领之数近二千人,兵额计二十余万人。参见“ 八旗制度 ”。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