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复(拼音:cì fù),汉语词语,意思是以特恩免除赋税和徭役;敬称人覆信的套语。出自于《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1).谓以特恩免除赋税和徭役。《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识知寺舍,每来輒加厚恩,愿赐復十年。”《南史·梁纪上·武帝》:“戊子,詔 兰陵县 建 修 二陵周回五里内居人赐復终身。”《清史稿·圣祖纪一》:“詔南巡车驾所过,赐復一年。”
(2).敬称人覆信的套语。《艺风堂友朋书札·吴士鉴三六》:“前奉赐復,并承示 康熙 朝传目,拜悉一切。” 金天翮 《致江苏省政府主席王》:“请主席严密调查,宣布事实,以释羣疑,以维民治,并盼赐復,幸甚幸甚。”
以特恩免除徭役。
公函書牘中的常用語,請人答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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