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诛是死刑的一种,古代封建社会的残酷刑罚。此刑法亦正正针对以家庭为本位传统社会,例如古时的中国。当其中一位家庭成员犯下通番卖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当权者为免除后患、斩草除根就会对犯事者施行此严刑以巩固自身政权。而族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合称。
族灭。《新五代史·杂传十二·王峻》:“是时 巖 方用事, 筠 因以 峻 遗 巖 。 梁 亡, 巖 族诛, 峻 流落民间。” 唐 韩愈 《平淮西碑》:“ 蔡 人有言:天子明圣,不顺族诛,顺保性命。” 元 李翀 《日闻录》:“甚至 刘安 以谋逆族诛,而反夸鷄犬亦仙。” 鲁迅 《而已集·小杂感》:“ 刘邦 除 秦 苛暴,‘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而后来仍有族诛,仍禁挟书,还是 秦 法。法三章者,话一句耳。”
因一人有罪而導致整個家族被誅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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