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府对人民所课时力役。始于秦代,汉初仍袭用此法,规定22岁到56岁的男子,都要服更赋。更赋包括“更卒”、“正卒”、“戍卒”三种力役或兵役。农民每年要为地方服一个月的劳役,称更卒。农民亲自服役,叫“践更”。如果不愿意亲自去服役,可交钱300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此种出钱雇人服役的办法,叫“过更”。有时地方用不了多少更卒,也要农民照样出钱,成为一种赋役负担,就称为“更赋’。正卒为正式服兵役。汉景帝时规定,男子年龄在20岁至56岁,必须为国家服兵役一年,服役完后便可回家。但遇有战事,还要临时被征调,数年不能回来。戍卒是指每个男子一生中要到边境为国家屯戍一年,或到京城做卫士。如果不愿亲自去,也可按每月出钱300雇人代替,一般农民无法承受,只得亲自服役。以后历代都有类似强拉民役的办法,只是名称不一。
汉 代以纳钱代更役的赋税。男子年二十三至五十六,按规定轮番戍边服兵役,称为更。不能行者,得出钱入官,雇役以代。《汉书·昭帝纪》:“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后汉书·明帝纪》:“又所发 天水 三千人,亦復是岁更赋。” 李贤 注:“更,谓戍卒更相代也;赋,谓雇更之钱也。”
古時的兵役制度。秦、漢時,人民須輪流更替前往邊境戍守,不去的人,可以出錢由政府雇人守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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