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府为征发赋役与掌握财政收支而制作的一种核算簿帐。汉代郡国要向朝廷上计书(也叫计簿﹐见上计)﹐申报当地户口﹑垦田数字等﹐这种制度为后代所沿袭﹐北朝至唐称为计帐。
(1).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上报人事、户口、赋税等的帐册。《周书·苏绰传》:“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五年》:“辛未, 李崧 奏:‘诸州仓粮於计帐之外,所餘颇多。’” 胡三省 注:“计帐,谓岁计其数造帐以申三司者。”《金史·食货志一》:“凡户口计帐,三年一籍。”
(2).计算帐目。 明 唐顺之 《万古斋公传》:“居家手不识握筭计帐之具,口不问钱米盈缩。”
結算帳目。
近义词: 算帳
舊時記載地方戶口實況的名冊。平時由地方官吏每年按當地人口實況編成計帳,而後再送往尚書省作為編造戶籍的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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