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奏升堂之乐。《诗·商颂·那》:“ 汤 孙奏假,绥我思成。” 郑玄 笺:“假,升…… 汤 孙 大甲 又奏升堂之乐弦歌之。”一说,假为“徦”之假借;徦,至也。“奏假”乃祭者致神之谓。见 马瑞辰 通释。
向皇帝请假。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来子仪》:“欲因閒荐之於上,特奏假,上问以为何? 洪道 奏上以访 子仪 。”原注:“大臣出门访亲旧必奏。”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cpgHsT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