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代统治者拨归皇室﹑赐予勋贵﹐或授与八旗官兵等的土地的总称。这种土地是政府掌握的官田或强迫圈占的民田。拨归皇室内务府的叫皇室庄田﹐赐予亲王﹑郡王等勋贵的叫宗室庄田﹐授与满族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官兵的叫八旗官兵旗地。
清 朝圈给旗人的田地。 清 孙嘉淦 《八旗公产疏》:“田甫就熟,而地棍生心,遂添租控种矣。稍有争执,即以民霸旗地告官矣。”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孙文定公》:“近畿土地皆为八旗勋旧所圈,民无恆产,皆仰赖租种旗地以为生。”《清史稿·食货志一》:“ 雍正 初,清理旗地……令宗人府、内务府八旗具各种地亩坐落四至,编製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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