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尾琴是一种古琴,由东汉文学家、音乐家蔡邕创制,记载于《后汉书·蔡邕传》,为中国古代四大名琴之一。 关于焦尾琴的形制记载如下,李勉《琴记》云:“蔡邕琴长三尺七寸七分,或曰八分,用汉尺。此盖宣声三尺六寸八分或二分。临岳至首,及龙唇之数也”。《隋志》云:“汉官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三分七毫”。 蔡邕在“亡命江海、远迹吴会”时,曾于烈火中抢救出一段尚未烧完、声音异常的梧桐木。他依据木头的长短、形状,制成一张七弦琴,因琴尾尚留有焦痕,故取名“焦尾”。焦尾琴以其悦耳的音色和特有的制法闻名四海。 2009年9月26日,江苏省溧阳市被确认为焦尾琴故里。
(1).琴名。《后汉书·蔡邕传》:“ 吴 人有烧桐以爨者, 邕 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犹焦,故时人名曰‘焦尾琴’焉。”《南史·王敬则传》:“ 仲雄 善弹琴, 江 左有 蔡邕 焦尾琴在主衣库,上敕五日一给 仲雄 。”亦省称“ 焦尾 ”。 唐 李颀 《题僧房》诗:“谁能事音律,焦尾 蔡邕 家。” 清 顾绍敏 《秋日感怀》诗:“ 中郎 应自怜焦尾,巧匠何堪笑斵轮。”
(2).泛指好琴。 元 石子章 《竹坞听琴》第一折:“夜深了也,取下我这焦尾琴来,抚一曲遣我的心闷咱。” 唐 李咸用 《山居》诗:“焦尾何人听,凉宵对月弹。”
東漢蔡邕以桐木製成的名琴。因桐木尾端有燒焦的痕跡,故稱為「焦尾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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