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官吏休假制度。官吏休假称“告”,二千石以上官吏经考课居最,法令可带职休假,则称予告。予告不得归家,但居官不视事。
(1). 汉 代二千石以上有功官员依例给以在官休假的待遇,谓之予告。告,休假。《汉书·冯野王传》:“今有司以为予告得归,赐告不得,是一律两科,失省刑之意。”《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 为亭长,常告归之田” 裴骃 集解引 三国 魏 孟康 曰:“ 汉 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
(2).后代凡大臣因病、老准予休假或退休的都叫予告。 宋 杨万里 《二月二十四日雨中泛舟赋诗》:“君王予告作寒食,来看 孤山 海棠色。”《明史·文苑传三·李攀龙》:“﹝ 攀龙 ﹞念母思归,遂谢病。故事,外官谢病不再起,吏部重其才,用 何景明 例,特予告归。予告者,例得再起。”《清会典·吏部·稽勋清吏司》:“凡官年老告休者,则令致仕。大臣予告者,或加衔、或食俸,皆出特恩,以示优异焉。”《花月痕》第三回:“原来 漱玉 家中有一座园亭,是太傅予告之后,颐养之地。”
漢律規定年俸二千石以上有功官員得以享有在官而准予休假的禮遇。漢書.卷七十九.馮奉世傳:「今有司以為予告得歸,賜告不得,是一律兩科,失省刑之意。」故後代凡大臣因年老或疾病准予休假或辭官退休,皆稱為「予告」。花月痕.第三回:「原來漱玉家中有一座園亭,是太傅予告後頤養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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