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香卖履,汉语成语,指临终时对妻妾立遗嘱。旧时比喻人临死念念不忘妻儿。例句有“大家在一起,分香卖履,可以相互提高。” 分香卖履出自汉代曹操的《遗令》的“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相关古文有“操以病亡,子孙满前而咿嘤涕泣,留连妾妇,分香卖履。”出自宋代苏轼的《孔北海赞叙》。
东汉 末, 曹操 造 铜雀台 ,临终时吩咐诸妾:“汝等时时登 铜雀臺 ,望吾西陵墓田。”又云:“餘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为,学作履组卖也。”见 晋 陆机 《吊魏武帝文》序。后以“分香卖履”喻临死不忘妻妾。 宋 李清照 《<金石录>后序》:“絶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意。” 清 查慎行 《曹操疑冢》诗:“分香卖履独伤神,歌吹声中繐帐陈。” 吕志伊 《读史感赋》:“预争皇后怜诸妇,终作分香卖履人。”亦省作“ 分香 ”。 唐 罗邺 《邺城》诗:“英雄亦到分香处,能共常人较几多。”
旧时比喻人临死念念不忘妻儿。分香卖履是成语。
曹操臨終前,命人將餘香分給諸夫人,並吩附眾妾學作組履去賣,而使妻妾有所寄託。典出漢.曹操.遺令。後用以比喻臨死時對妻妾的愛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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