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是为了规范文职人员管理,保障文职人员合法权益,在军事人力资源领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建设高素质文职人员队伍,促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制定的条例,2005年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38号公布。 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2023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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