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尺直寻”比喻小处有损,大处得益。
《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朱熹 集注:“枉,屈也;直,伸也。八尺曰寻,所屈者小,所伸者大也。”后因以“枉尺直寻”比喻小有所损,而大有所获。《后汉书·张衡传》:“枉尺直寻,议者讥之,盈欲亏志,孰云非羞?” 宋 王安石 《上孙司谏书》:“枉尺直寻而利,古人尚不肯为,安有此而可为者乎?” 梁启超 《新民说·论自尊》:“牺牲名誉,而以枉尺直寻为手段者,其去豪杰远矣。”亦省作“ 枉尺 ”。 宋 邵雍 《高竹》诗之三:“枉尺既不能,括囊又何谢。” 郭沫若 《满江红》词:“阵堂堂,磊落以光明,难枉尺。”
枉:弯曲;直:伸直;寻:古量名,八尺。屈折的只有一尺,伸直的却有一寻。比喻在小处委屈一些,以求得较大的好处。枉尺直寻是成语。
枉,彎曲。直,伸。尋,古代長度單位,約八尺或七尺。枉尺直尋指彎曲一尺而能伸長八尺。語本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後比喻損失小部分以求大範圍的收穫。後漢書.卷五十九.張衡傳:「枉尺直尋,議者譏之,盈欲虧志,孰云非羞?」晉書.卷九十四.隱逸傳.戴逵傳:「苟迷擬之然後動,議之然後言,固當先辯其趣舍之極,求其用心之本,識其枉尺直尋之旨,採其被褐懷玉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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