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得吉兆。谓吉事相因。《左传·哀公十年》:“ 赵孟 曰:‘吾卜於此起兵,事不再令,卜不袭吉。行也’。” 杜预 注:“袭,重也。” 南朝 宋 颜延之 《皇太子释奠会作》诗:“献终袭吉,即宫广讌。” 唐 柳宗元 《故温县主簿韩君墓志铭》:“又十有二日,龟策袭吉,祔于 咸阳 洪瀆原 先人之墓,礼也。”集注引 孙汝听 曰:“袭,因也。谓龟筮皆吉。”参见“ 习吉 ”。
因前卜不吉,卻一再重卜而得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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