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抗礼,汉语成语,原指宾主相见,分站在庭的两边,相对行礼。现比喻平起平坐,彼此对等的关系。例句有“在杂文方面,没有人可以与鲁迅分庭抗礼。” 该成语出自《史记·货殖列传》:“(子贡)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联合式成语,作谓语、宾语,用于双方。 相关句子有《庄子·渔父》:“万乘之主,千乘之君,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近义词为不相上下、平起平坐、平分秋色等,反义词为齐心协力、同心协力、和衷共济等。
见“ 分庭抗礼 ”。
比喻平起平坐,彼此对等的关系。同“分庭抗礼”。分庭伉礼是成语。
彼此的關係對等,以平等的禮節相見。比喻平起平坐,地位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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