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也就是说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即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以进呈。 明清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清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
明 清 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清 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明史·郑以伟传》:“文章奥博,而票拟非其所长。”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 潯 帅 陈邦傅 请世守 粤西 ,如 黔国 故事。公票拟不允。”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夫未进呈曰票拟,既落红即圣旨。”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郭刘二疏》:“凡阁中票拟俱由 明珠 指麾,轻重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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