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原义指两边有房屋的比较宽阔的道路。中国大陆地区不设市辖区的市、较大市的辖区的行政分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市的街道属于正处级行政区,地级市和县级市的街道属于乡级行政区。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政府或县级市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民政部的统计,1997年12月31日大陆全境街道建制为5678个,2004年12月31日为5904个。
供人車通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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