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斥而禁阻。苛,通“ 訶 ”。《墨子·号令》:“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閭者失苛止,皆断。” 毕沅 校注:“﹝失苛止,﹞言不苛止之。”《新唐书·王播传》:“时禁屯列畿内者,出入属鞬佩剑,姦人冒之以剽劫,又勋戚家驰猎近郊, 播 请一切苛止,盗贼不能隐,皆走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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