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税亦称“户税钱”或“税钱”,是指以户为单位按资产征收的税。东汉曹操平袁绍,定每户征收绢2匹,绵2斤,为户税之始。晋武帝时,又增其赋,丁男之户,岁输绢3匹,绵3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称为户调。唐沿用户税名,武德六年 (623年),令天下户按其资产分为3等。贞观九年 (635年),将3等户中的每等更分为上、中、下,成为9等。户税已成为定制,三年一大税,每年一小税。
按户征收的赋税。 汉 代除收人口税外,每户每年须出户赋二百钱。 汉 末 曹操 平 袁绍 ,定每户征收绢二匹、绵二斤。 北魏 献文帝 按民户资产多寡征税, 唐 宋 亦采用之。《新唐书·懿宗纪》:“﹝ 咸通 四年﹞七月……免 安南 户税、丁钱二岁。”《宋史·职官志二》:“户部分掌五案:一曰户税案,二曰上供案,三曰修造案,四曰麴案,五曰衣粮案。”参阅《文献通考·田赋三》。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