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琴煮鹤,是汉语成语,释义为把琴当柴烧,把鹤煮了吃,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例句为“搞旅游,建宾馆,无可厚非;但绝不能焚琴煮鹤,任意破坏植被、水源和野外文物。” 该成语出自宋代洪适《满江红》词:“吹竹弹丝谁不爱,焚琴煮鹤人何肯?”用作联合式;作谓语。 相关近义词为烧琴煮鹤。
把琴当作柴火烧了去煮白鹤。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 宋 洪适 《满江红》词:“吹竹弹丝谁不爱,焚琴煮鹤人何肯?”《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焚琴煮鹤从来有,惜玉怜香几个知!” 清 黄景仁 《恼花篇》:“不忧人讥煞风景,焚琴煮鹤寧从同。” 傅尃 《避地》诗之一:“焚琴煮鹤垂垂尽,打鸭惊鸳事事非。”参见“ 烧琴煮鹤 ”。
把琴当柴烧,把鹤煮了吃。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焚琴煮鹤是成语。
把琴當柴燒,烹煮鶴來吃。比喻極殺風景的事。
近义词: 大煞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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