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代刑法名。杖刑打一百下。《清会典·刑部一·尚书侍郎职掌一》:“凡徒流之等八,其差各差二十,踰满杖则减杖而加徒焉。”《六部成语·刑部·满杖》:“杖至百数为止,曰满杖。”
古代刑罰中,杖刑一百稱為「滿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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