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
(1). 春秋 时代 郑 晋 等国实行法治,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因称。《左传·昭公六年》:“三月, 郑 人铸刑书。” 杜预 注:“铸刑书於鼎,以为国之常法。”
(2).借指公开颁布重刑。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归山》:“俺正要省约法,画狱牢;那知他铸刑书,加炮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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