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禁,读音为quān jìn,汉语词语,指的是清刑制名;也指宗室犯罪,应枷及徒以至军流的,都折以板责,圈禁于空房;还指枷罪、徒罪为拘禁,军流罪则锁禁。例句:白蓉这次派人接辰阳回京,名为扶养,实为圈禁。 相关古文有:“五月己亥,宗人府奏平郡王纳尔都打死无罪属人,折伤手足,请革爵圈禁。”出自《清史稿·圣祖纪二》。
清 刑制名。宗室犯罪,应枷及徒以至军流的,都折以板责,圈禁于空房。枷罪、徒罪为拘禁,军流罪则锁禁。《清会典·宗人府·议罪》:“ 觉罗 因罪应发遣 宁古塔 黑龙江 者,永远圈禁。”《清史稿·圣祖纪二》:“五月己亥,宗人府奏 平郡王 纳尔都 打死无罪属人,折伤手足,请革爵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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