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携贰”。1.离心,有二心。《国语·周语上》:“其刑矫诬,百姓携贰,明神不蠲。” 韦昭 注:“携,离;贰,二心也。” 汉 刘向 《说苑·辨物》:“国将亡……百姓携贰,明神不蠲。” 鲁迅 《<二心集>序言》:“在坏了下去的旧社会里,倘有人怀一点不同的意见,有一点携贰的心思,是一定要大吃其苦的。”
(2).指怀有离心的人。《后汉书·公孙述传》:“发间使,召携贰。”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三》:“徒以甲车千乘,恫喝携贰。”
有二心。指離心、不相親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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