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旧交。《北齐书·袁聿修传》:“ 聿修 在尚书十年,未曾受升酒之馈。尚书 邢邵 与 聿修 旧款,每於省中语戏,常呼 聿修 为清郎。”《北齐书·儒林传·张景仁》:“ 洪珍 死后, 长顒 犹存旧款,更相弥缝,得无坠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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