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逊(约480年-518年),字仲言,东海郯(今苍山县长城镇)人,南朝梁著名诗人,“齐梁体”的代表人物,官至庐陵王记室,人称“何记室”。其墓地位于今兰陵县长城镇驻地西南的一处大汪中。 何逊出身书香门第,官宦世家,自幼聪颖好学,智力超凡,有“神童”之称。他八岁即能赋诗,不到二十岁,便被世郡推荐为秀才,梁天监年中入仕,起家奉朝请,迁建安王府水曹行军兼记室,后迁安成王府参军事兼水部郎,除庐陵王记室,先后两次随府到过江州。何逊擅长诗歌,诗作风格清冷,诗句隽美,长于描写离情、刻画山水。他的诗十分讲究韵律,四声变化应用极佳,开创了唐代律诗、绝句之先河。梁大文学家范云对何逊应试时所作的对策大加赞赏,与他结为了忘年之交。何逊与何思澄、何子朗父子合称为“东海三何”。 何逊去世后,其同乡王憎孺集其文为八集流传于世,后已散佚,现明代人辑录有《何记室集》传世。范云曾评价何逊说“质则过儒,丽则伤俗,其能含清浊中,今古见之何生矣”。
南朝 梁 诗人 何逊 ,曾任 建安王 水曹、行参军兼记室,后世因称为 何水曹 。见《南史·何逊传》。 唐 杜甫 《北邻》诗:“爱酒 晋 山简 ,能诗 何水曹 。”参见“ 何水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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