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谓代人撰写文稿,指以代人撰写禀帖诉状等为业的人。 自己不能书写或者不愿亲笔书写,委托他人代笔作书面的文字材料,包括请人代笔写信、写起诉状、写遗嘱等。
舊時代人書寫呈狀的人。
代人寫契約ban*理不動產買賣、登記、抵押、移轉等事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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