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封。《清史稿·宣宗纪二》:“十九年春正月戊戌朔,晋封 惠郡王 緜愉 为亲王。”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六节:“﹝ 岳飞 ﹞不久又晋封为 武昌 开国侯 。”
清朝的制度,因子孫或丈夫受封做官而獲得的第二次封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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