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得失。指优劣。《三国志·魏志·刘廙传》“ 廙 上疏谢” 裴松之 注引《廙别传》:“课之皆当以事,不得依名。事者,皆以户口率其垦田之多少,及盗贼发兴,民之亡叛者,为得负之计。”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hjKL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