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 吴隐之 有清操,从 番禺 罢郡归,见妻携有沉香一斤,遂投湖水。见《晋书·良吏传·吴隐之》。投香之处,传在 番禺县 西北,后即称 投香浦 。见 宋 乐史 《太平寰宇记·岭南道一·广州》。后以“投香”喻为官清正。 唐 李商隐 《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母者他日过其门》诗:“ 江陵 从种橘, 交广 合投香。” 唐 李商隐 《为尚书渤海公举人自代状》:“ 隐之 清节,无惭於投香; 江革 归资,唯闻於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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