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命的外官赴任前在京借的gao*利*贷,用于置办行装等。《旧唐书·武宗纪》:“又赴选官人多京债,到任填还,致其贪求,罔不由此。”《醒世姻缘传》第一回:“ 晁秀才 选了这等美缺,那些放京债的人每日不离门缠扰。” 清 赵翼 《陔馀丛考·放债起利加二加三加四并京债》:“至近代京债之例:富人挟貲往京师,遇月选官之不能出京者,量其地之远近,缺之丰嗇,或七八十两作百两,谓之扣头,甚至有四扣、五扣者,其取利最重。”
舊時新任命的外官在赴任之前,為置辦行裝,在京城借貸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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