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继承。《书·召诰》“今王嗣受厥命” 孔 传:“继受其王命。”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陛下以圣德至孝,继受宝命。”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huqJ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