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院在唐后期隶属于御史台,监察地方,经济财政成为巡院监察的重点。此外,巡院在监察方镇、州刺史、县令等职责上,直接隶属于书门下。
官署名。掌缉捕刑讯。 后周 分左、右军巡院,属侍卫亲军。 宋 元祐 三年,以罢大理寺狱,在 开封 置军巡院。 元 于 上都 、 大都 均置有警巡院。《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三年》:“十一月,乙巳,帝命都承旨 曹翰 送 晟 於右军巡院。” 胡三省 注:“侍卫亲军分左右军,各有巡院,以鞫繫囚。”《宋史·刑法志三》:“在 开封 ,有府司、左右军巡院。” 元 张国宾 《合汗衫》第二折:“则听得巡院家高声的叫吖吖,叫道将那为头儿失火的拏下。”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