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李煜《书述》:〖昔有七字法,谓之拨镫,自卫夫人并钟、王、传授与欧、颜、褚,陆等,流于今日。然世人罕知其道者。孤以幸会得受诲于先生(据沈尹默先生考证此即辨光)所谓法者,擫、押、钩、揭、抵、拒、导、送是也。〗
书法用语。指作字运笔的方法。各家解说不同,大致可分三说:(1) 唐 林韫 《拨镫序》:“鐙,马鐙也,盖以笔管著中指、无名指尖令圆活易转动,笔皆直则虎口间圆如马鐙也。足踏马鐙浅则易转运,手执笔管亦欲其浅则易转动矣。”(2)《说郛》卷二九引 宋 陈宾 《桃源手听·书法》“ 钱邓州 若水 尝言,古之善书,鲜有得笔法者, 唐 陆希声 得之,凡五字,擫、押、鉤、格、枑,用笔双鉤,则点画遒劲而尽妙矣,谓之拨鐙法。”(3) 明 杨慎 《拨镫法》:“鐙,古灯字,拨鐙、画沙、悬针、垂露,皆諭言。拨鐙如挑灯,不急不徐也。”
書法上運筆寫字的方法。因以手執筆皆直,虎口間空圓如馬鐙,易於撥動,故稱為「撥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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