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以地区为主,综合记录该地自然和社会方面有关历史与现状的著作,又称地志或地方志。
(1).记事之书。后指记载地方的疆域沿革、典章、山川古迹、人物、物产、风俗等的书。志,通“ 识 ”。 明 唐顺之 《条陈蓟镇补兵足食事宜》:“查得 永平 府志书所载,本府原无民壮。”《儒林外史》第一回:“况且屈尊敬贤,将来志书上少不得称赞一篇。” 郭沫若 《孔雀胆》附录《<孔雀胆>的故事》:“在《大理府志》、《昆明府志》或《云南省志》之类的地方志书里面,或许更还可以找出一些资料吧,但这些志书,目前是无法到手的。”
(2).指正史中记载典章制度的篇章。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五节:“只有纪传,没有志书,不能说是完整的国史。”
記載地方的疆域、沿革、古蹟、人物、風俗、物產等的書籍。如各省通志、府志、縣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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