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函鐘 ”。十二律之一,即林钟。《周礼·春官·大司乐》:“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 郑玄 注:“函钟,一名林钟。” 宋 沉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宫声当在姑洗徵之后,南吕羽之前,中间唯函钟当均,自当以函钟为宫也。” 明 陈子龙 《方泽》诗:“函鐘鼓至玄,金枝照凝碧。”参见“ 十二律 ”。
见“ 函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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