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的处所。《新华半月刊》1956年第3期:“国家机关的附属机构(如招待所、休养所、疗养所、印刷所、托儿所等),要大力整顿。”
專門為某些慢性疾病患者的療養而設立的處所。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iPSlHm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