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订辩 ”。订正辨明。《蕙风词话》卷三引 金 李治 《与翰苑诸公书》:“肯容我窜名玉堂之署,日夕相与刺经讲古,订辨文字,不即叱出。” 黄濬 《花随人圣盦摭忆·陈衎记戚继光与俞大猷事》:“唯 倭 寇与 日 本迺为二事,世俗混淆,正须订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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