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杀活的牲畜禽鱼,充作美食。《汉书·陆贾传》:“数击鲜,毋久溷女为也!” 颜师古 注:“鲜谓新杀之肉也。”《陈书·始兴王叔陵传》:“未及十日,乃令庖厨击鲜,日进甘膳。” 宋 周煇 《清波杂志》卷十二:“滨江人家得鱼,留数日,俟稍败方烹。或谓何不击鲜?云,鲜则必腥。海上有逐臭之夫,於此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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