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光之灾,是汉语成语,指有被杀的灾祸。偏正式结构。例句有“前者那吴神仙算他三九上有血光之灾,今年却不整二十七岁了”。 该成语出自元代《盆儿鬼》楔子“此卦洽谈室一百日内,有血光之灾,只怕躲不过去”。用作宾语,是中性词。 近义词有杀身之祸。
旧时迷信谓刀兵之灾,应者必有流血或杀身之祸。《水浒传》第六一回:“ 吴用 道:‘员外这命,目下不出百日之内必有血光之灾!家私不能保守,死於刀剑之下。’”《jin*瓶*梅词话》第四六回:“你老人家今年计都星照命,主有血光之灾,仔细七八月不见哭声才好。”亦省称“ 血光灾 ”、“ 血光 ”。 元 李直夫 《虎头牌》第四折:“打的你哭啼啼,湿肉伴乾柴。也是你老官人合受血光灾。” 元 无名氏 《小尉迟》第二折:“这小廝今年有些血光灾,我鞭打碎他天灵盖。”《中国民间故事选·“老佛迷”拜师傅》:“眼看血光临头你还不悟,我现在就要去阎王那里,把你的原身交给他去。”
迷信指有被杀的灾祸,血光之灾是成语。
泛指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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