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判(おおばん,又称「大判金」)是日本古时的一种金币,广义上是指16世纪以後制造的「延金」中所有呈椭圆形且面积较大者,较小者则为「小判」。天正16年(1588年)丰臣秀吉命京都金匠後藤家制造大判,尺寸及重量开始有了官定的规格,直到文久2年(1862年)都是由後藤家担任此一工作。量目(重量)方面除了万延(1860年)以後制造的之外,均规定以10两(44匁,约165公克)兑换一贯,但事实上品位(纯金含有量)则依时代不同有异。币值方面不像小判一样有公定价格,而是以品位为参考值,在市场上决定兑换比率。不过江戸时代有一段时间曾规定过公定价格。
大抵,大致。 北魏 贾思勰 《齐民要术·种穀》:“凡五穀,大判上旬种者全收,中旬中收,下旬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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