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立盟誓。《周礼·春官·诅祝》“盟诅” 汉 郑玄 注:“主於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诅。”《三国志·魏志·杜袭传》:“会 荆州 出步骑万人来攻城, 袭 乃悉召县吏民任拒守者五十餘人,与之要誓。”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寄生》:“ 王孙 谢曰:‘生平未见颜色,故目中止一 闺秀 。今知罪矣!’遂与要誓。”
(2).约法;律令。《东观汉记·耿秉传》:“﹝ 耿秉 ﹞军行,常自被甲在前,休止不结营部,然远斥候,明要誓,有惊,军阵立成。”
誓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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